宝玉的“四大丫鬟”,其实作品中并没有明确写过。我们只能从贾母有八个“一两的”大丫鬟、王夫人有四人来推测,宝玉屋里的丫鬟,应该也有四个“大”的。
但是,宝玉的丫鬟并不是四大四小,而是一大、七中、八小的格局。这是王熙凤向王夫人汇报的:“晴雯、麝月第七个大丫头,每月人各月钱一吊”,这是“七中”,也就是七个二等丫鬟;“佳蕙等八个小丫头,每月人各月钱五百”,也就是八个三等丫鬟;再加上编制属于贾母、实际却在宝玉屋里负责的袭人,月钱一两,是那个“一大”。这样算来,宝玉共有十六个丫鬟,并没有“四大丫鬟”之说。
作品中几次出现了四个并称的现象,不过并不是每次都是同样的人。
第五回,宝玉在秦可卿屋里睡午觉,“只留袭人、媚人、晴雯、麝月四个丫鬟为伴”。能陪伴宝玉睡觉,当然是大丫鬟,是月钱一两的头等丫鬟和月钱一吊的二等丫鬟了。
可是,这并不能证明她们四个就是“四大丫鬟”,因为这是在亲戚家。也许另有大丫鬟留下来看屋子呢,就像元宵宴时袭人并没跟着宝玉,是为了看顾“灯烛、花炮”和“铺盖”、“茶水”,突显了袭人的特殊地位。
第六十三回给宝玉过生日,怡红院的丫鬟们凑份子:“我(袭人)和晴雯、麝月、秋纹四个人每人五钱银子,”“芳官、碧痕、小燕、四儿四个人每人三钱银子。”地位高,责任重,这是一般的规矩。袭晴麝秋四人出钱多,是不是证明她们地位高、是“四大丫鬟”呢?
仍旧不能。这八个人,只是跟宝玉接近,并非地位高。就像芳官点菜,柳嫂子忙不迭地派人送来;而小燕却是“站在桌旁”吃“剩的”。但是她们凑份子是一样的。
怡红院的丫鬟,竞争也很严重。像小红,本来也是十六个丫鬟之一,资历还很老,可宝玉居然不认识她,问她“你也是我屋里的人么?”这样的人,是不可能凑份子和宝玉一桌吃酒的。当然“寿怡红”里小红已经离开了。可被晴雯等打压的,难道只有一个小红吗?
从第五回到第六十三回,跟宝玉亲近而地位较的的四个人,从袭人、媚人、晴雯、麝月变成了袭人、晴雯、麝月、秋纹。媚人不知所踪,不是死了就是“去了”,却有秋纹补位——这个“老太太素日不大同我说话,有些不大入他老人家的眼”、不“常见”王夫人的小丫头,终于渐渐上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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